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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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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1 热心网友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联合会认定的一到四级残疾人;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对象。2015深圳安居房最新消息称,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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