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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租期到了,房东不签合同却又收了我三个月房租,这样合法吗

一年租期到了,房东不签合同却又收了我三个月房租,这样合法吗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袁均敏 经纪人

    很多人租了房子,到期了没有搬走继续住,为了不麻烦就没有和房东签合同,这样大家好说话还好,但是这样不明智的,没有合同,万一有纠纷了吃亏还是租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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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a 热心网友

    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因此便会产生租赁期限这一问题,这个在我国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有详细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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