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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卖房,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并已交总房款的80%房子才

我于2010年卖房,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并已交总房款的80%房子才能做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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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1 热心网友

    你婚前签订只是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即便将余款交情,也不能算作婚前财产。婚后交情余款,即便公证,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出资购买,名字登记你个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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