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网 > 天津房产问答 > 天津买房 > 天津买房风险 > 我04年和前妻离婚,当时在民政局和前妻写了一份协议房屋财产归女方所有有我的一份吗?

我04年和前妻离婚,当时在民政局和前妻写了一份协议房屋财产归女方所有有我的一份吗?

你好,我04年和前妻离婚,当时在民政局和前妻写了一份协议:房屋财产归女方所有,然后办了离婚证。离婚的时候我名下有两处房子,一处是和前妻居住的,土地证是我名字,另一处老宅是和父亲共有的,有两个土地证,一个是我名字,一个是我父亲名字。前两年和前妻居住的那套拆迁,现在老宅又拆迁。当时签的离婚协议我的意思是和前妻居住的那处房屋归前妻所有,并没有说和父亲共有的这处老宅里我的那一半也给前妻。因为土地证是我的名字,拆迁时是我儿子签的名字,现在前妻不愿意给我拆迁的房子如果起诉有胜算吗?有我的一份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w****1 热心网友

    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维权吧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