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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是以非法集资为目的。请问我应该怎样规避法律责任,我可以避免责任吗?

认识几年的一个老板准备办一个贷款公司,老板出资让我当法人,并将5%的股份分给我,开始我以为是老板准备弄一家正规的贷款公司,就答应了,并在公司当一个打工的主管,实际控制人和决策者都是老板。但是,当公司正式运营后才发现,老板是以非法集资为目的。而我又是法人,可是5%的股份只是空头挂在我名下而已,在公司我没有任何权限,就是一个傀儡法人,知道这样的情况后我立即要求更换法人,但是老板答应下个月就去办理,可却一直拖延时间,我想请问我应该怎样规避法律责任,和老板签订一个免责协议,或者协议里面说明如果公司出现法律责任,又公司承担。可以吗?请诸位律师给我一个建议。。。或者我现在去律师事务所做好情况说明,如果这段时间出现法律责任,我可以避免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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