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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建房转让协议某单位自建房,本人与他商量后,本人和他签了房屋转让协议

单位自建房转让协议某单位自建房,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可以申请,但不具有房屋产权。并无明确规定禁止私自转让单位以外人员。有一员工符合条件,但是不打算申请房子,本人与他商量后,以他名义申请了一套,并由本人出款进行购买。房建成后本人自住。本人和他签了房屋转让协议,并且打算去公证。请问协议是否有效?公证是否有效?如果他想终止协议,并退还购房款或其他费用,我反对的话,法律会支持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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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热心网友

    1.房屋买卖属于个人房屋转让的一种形式。 2.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出售或购买房产的一种交易行为 3.个人房屋转让有几种形式:1. 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2. 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3. .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④以房地产抵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继承、拍卖、判决等形式所得的房屋不属于个人房屋转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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