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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连江县地税局连江首套房契税如何规定?-福州

本人是鼓楼区琴湖路50号福日公司宿舍租户,自从小区去年换成了嘉宁物业公司,不知道几月起,小区停车收费更改了标准,住户维持原价一辆车30元月收费标准,但是对租户加收到一月80元月。本人在小区居住了几年了,一直都是以30元每月的收费标准,更换了物业公司就改了。据了解,嘉宁物业公司并没有征求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擅自更改收费标准。在许多租户拒缴停车费后,突然在小区办公室内贴了一张收费标准变更的通知。据了解,嘉宁物业公司为了谋取自身利益,私下放许多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也是按他们乱定的,造成小区停车位紧张。租户与房东签订了合同,理应获得业主在小区的权利。嘉宁物业公司为了谋取自身利益,损害到小区业主及租户的利益。本人觉得这种收费不准歧视租户,侵犯了租户的权利。请有关部门能管一管这事!!!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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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7 热心网友

    您好!经了解,小区业主大会经双过半聘用物业公司入驻小区,物业合同规定停车服务费按业主车辆首辆30元月、第二部80元月标准收取,该标准低于周边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未对租户停车服务费进行明确规定根据物权法:小区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求为保障业主优先停车权利,物业公司对租户按业主第二部车辆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我们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收费标准公示,为小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停车服务,也请居民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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