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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由于是期房还不能办房产证,现在涉及到房屋过户,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呢

房子卖出是2011年2月,当时由于是期房还不能办房产证,买房人给了我们五十万。剩下的十七万等到房产证过户完毕给予。在2012年我做生意被A骗欠B一百多万,B通过法院查封了我已经卖出的房屋,现在涉及到房屋过户,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呢?A涉及诈骗已经在监狱调查。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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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 热心网友

    正常情况是做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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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热心网友

    一般情况作公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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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V 热心网友

    一般情况是做公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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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热心网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3、在一房二卖中,预售合同登记的,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预售合同登记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问题,涉及该登记是否具有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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