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买房 > 苏州买房风险 > 离婚多年,农村户口早已迁回娘家,本人没有房子,村里没组织新村;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呢

离婚多年,农村户口早已迁回娘家,本人没有房子,村里没组织新村;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呢

请问离婚多年,农村户口早已迁回娘家,本人没有房子,村里没组织新村;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呢,A

全部3个回答

  • 头像
    O****X 热心网友

    具体咨询当地政策

  • 头像
    c****5 热心网友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 头像
    强* 热心网友

    如果是居民户口,根据目前的户籍政策,你离婚后时不能迁回娘家农村,变更为农村户口的,但可以挂靠在乡镇或者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口。如果你的户口在娘家,拆迁时可以得到人头费的补偿。户口不在娘家,则人头费也得不到补偿。房屋征收的补偿依法是得不到的。如果拆迁占地,离婚后的你,也无权利要求重新分割父亲的房子,但你父亲去世后,你有权要求继承遗产。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