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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否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否适用于14年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 14年拆迁时在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并没有涉及二次违约的问题说明,只是写有逾期不能按时交房的,临时安置费每月翻1倍进行发放。还能再追究他们的二次违约责任吗?违约金及每日利息又该如何计算呢?现在租房费每天都在上涨,还用4年多以前当时的安置费标准是否合理?二次违约能否要求上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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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5 热心网友

    可以要求,起诉后申请法院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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