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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昆山] 村干部违建附房,再也能说成合法吗?(笫十一次)

网友们好! 村干部建农房超出宅基地23,超出23无审批无土证情况下,锦溪镇(村)解释为村干部2019年建的,依村规民约借口托辞与瞎编理由可以建的,这样那无需审批与土地证部门了,违章就要拆除,一视同仁,谁在为村干部庇护,请问还在为人民服务吗?请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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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热心网友

    网友您好!锦溪镇三联村回复:1.锦溪镇三联村(10)王家浜63号村民张*跃(张*中父亲)于2019年4月份向村委会申请,农房办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4月动工翻建。 2.我镇2019-2019年农房翻建及关于附房问题的政策如下:保留村(三联村属于保留村),关于正屋验收后附房建设问题,各村情况、做法都不一样,各村按照村民自治,在农户宅基临时用地上或历史因素存在的附房、围墙不得扩建或超出(条件是在不影响四邻出行、不影响公共设施、不影响新农村建设等前提下进行,反之存在影响的不予修建)。 3.张*跃的房屋翻建于2019-2019年期间,其附房适用上述规定。 4.以上情况已回复多次,请诉求人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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