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已交完首付,因现在公积金批贷慢,房主要求改全按揭
原房主与卖房人有债务关系,而且打过官司,最终已完成调解,卖方人有全部的代理卖房的公证,而且我们已经在房管局打完了买卖协议,也交完了首付。 因现在公积金批贷太慢(约1~3个月)卖房人要我们改为全按揭(原为公积金 按揭的组合贷款,银行审核已过,只是在等公积金),否则她会把房子先过户给别人,再行买卖。 请问: 1、卖房人是否可以单方解除房管局的购房协议完成她所谓的过户 2、如果出现此类情况我们要如何维权 3、如果对方违约我们可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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