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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时间间隔-例7月13日以“租房提取”提取了部份,购房后于8月23取得房产证(按揭购买 )[广州]

例7月13日以“租房提取”提取了部份,购房后于8月23取得房产证(按揭购买 ),可以在8月23日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余额吗?有没有间隔时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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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2 热心网友

        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提取发生的上次转账时间与下次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依据您的描述,您需距离上次租房提取满6个月以上才能办理购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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