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租房 > 北京租房准备 > 租赁合同未规定不能转租,如果我转租,房东要求解除合同,我能退回押金吗?

租赁合同未规定不能转租,如果我转租,房东要求解除合同,我能退回押金吗?

由于匆忙租房子,我签下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现在才详细的看合同,发现有2点疑问:1、合同规定:承租人应在每月1日前将当月租金交给出租人,(近到交租时间如遇出差或回家的需提前交付房租费)逾期3天内未交租金者,作自动退房处理,出租人有权收回该房间,另行出租并没收全部押金,且有权处理承租人房屋内一切物品。 对这点,如果房东没主动来收取,而我又没上门交租,3天过后这属于逾期未交吗?如果是逾期,房东“有权处理承租人房屋内的一切物品”是否合法?2、租赁合同未规定不能转租,如果我转租,房东要求解除合同,我能退回押金吗?

全部2个回答

  • 头像
    Z****4 热心网友

    提前和房主说自己不打算租了,如果房主同意退押金,那就可以退回。如果房主不同意退押金,要求找到新的租客后退押金,或者不退押金,也不同意转租,房主自己继续找租户或者委托中介。视情况而定

  • 头像
    u****7 热心网友

    好好跟房东解释一下没关系的,我之前也是,只要他相信你不是那种拖欠的人。当然,你也可以转租给其他人,把你自己的押金收回来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