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其他 > 苏州土地 > 在农村未婚男可以得到宅基地,独生女可以得到,家有两个女儿也有

在农村未婚男可以得到宅基地,独生女可以得到,家有两个女儿也有

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只跟随奶奶生活跟奶奶一个户口的为什么没有呢?村委会说这是村规民约,请法律人士帮我解答村规民约规定,年满18周岁的男士可以申请宅基地,可以不结婚,就能拥有。那我们这些人呢,两个女儿的可以留一个,像我们这种特殊条件的孩子就不能分宅基地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w****3 热心网友

    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宅基地,这和男女没有关系,如果女儿招婿,也可以申请,在娘家已经有了宅基地,原则上在婆家就没有资格申请宅基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二、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实施旧村改造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