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交易过户 > 厦门税费计算 > 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个税法,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是否有调整,应该怎么算?

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个税法,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是否有调整,应该怎么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外籍人士属于非居民,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与征收居民所得税一样。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