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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补偿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有什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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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棚户区改造从根本上讲,是一项民生工程,目的是要解决住房条件最困难的那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为了消除该区域住房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棚户区并不适合居住,政府对棚户区进行改造,为惠民利民工程,改造补偿标准主要是对于房屋的产权人的安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等方式,由权利主体自愿选择。 国有土地征收是指被拆迁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而对房屋进行征收,以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在征收时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的补偿,题主可以根据房屋市场价值要求拆迁方进行补偿,房屋的市场价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合法公正评估。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基于棚户区改造类项目的突出公共利益属性,1:1.2这样一个补偿比例比较具有合理性,但前提是其改造的确实是居住条件差的棚户区,而不是老百姓住得好好的90年代以后建成的住宅楼房。根据法律文件所确立的补偿原则,“拆一还一”是征收补偿的法定基础性标准比例,在此基础上能否再提高完全要看地方的政策和项目的情况。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在拆迁实施过程中,被征收人要明确自己的合理补偿诉求,积极挖掘各项规定中对被征收人有利的因素,尽力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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