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5年以我个人名义,申请公积金组合贷购买商品房一套。2017年结婚,婚后提取过两次我爱人的公积金偿还我的商业贷款。今年能_大连
您好,我2015年以我个人名义,申请公积金组合贷购买商品房一套。2017年结婚,婚后提取过两次我爱人的公积金偿还我的商业贷款。今年能否以我爱人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夫妻一方已以本人名义办理贷款,不影响另一方以本人名义申请贷款,但另一方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单人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与个人及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其中一项规定: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提取公积金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减少,有可能影响贷款额度。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