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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汇悦城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约定是否合理合规_西安

多数业主对合同存在一定异议,主要是想咨询关于逾期交房这一块是否合理合规,合同中约定逾期超过180日以内的,每逾期一日以买受人已支付的首付款及银行月还款总数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赔付;出卖人逾期180以上的,每逾期一日以买受人实际已支付的首付款及银行月还款总和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上浮10%赔付;合同中并未说明逾期后,买受人是否有权利退房,如何退房,关于退房后如何进行赔付补偿?补充协议也没有进行详细说明。房子因不可抗因素导致延误的是否有义务对业主进行说明或者通知?合同中关于电梯品牌、防水质量以及品牌、大堂装修质量等未明确说明,合同中是否有必要明确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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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热心网友

    您好!合同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我局无权直接干涉合同条约的拟定。同时,我局已责令开发公司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拟定合同。若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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