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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你好,我是新城区户口,月收入2350元;爱人是灞桥区农业户口,无工作,有宅基地。请问我们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吗?_西安

你好,我是新城区户口,月收入2350元;爱人是灞桥区农业户口,无工作,有宅基地。请问我们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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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热心网友

    您好,申请购买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及其它需要注意事项: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商业用房单价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户籍为城六区、长安区的,应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示:申请保障性住房不收费、无中介、不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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