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法律纠纷 > 房产共有人是四姐妹,妹妹占70%份额,3位姐分别10%,现想过户给妹妹1人采取哪种方式更省钱。房子未满5年。减名、买卖、赠与?——南京

房产共有人是四姐妹,妹妹占70%份额,3位姐分别10%,现想过户给妹妹1人采取哪种方式更省钱。房子未满5年。减名、买卖、赠与?——南京

房产共有人是四姐妹,妹妹占70%份额,3位姐分别10%,现想过户给妹妹1人采取哪种方式更省钱。房子未满5年。减名、买卖、赠与?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f****1 热心网友

    您好,减名和过户是一样的。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与正常二手房所需交纳的税费相同:卖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全额的1%或差额的20%,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所的可免征;普通住宅5年内营业税为全额的5.6%,5年以上(含5年)免征;非普通住宅5年内营业税为全额的5.6%,5年以上为差额的5.6%;过户费3元平方米。买方需缴纳契税90平方米以下1%,90-144平米为1.5%、144平米以上以及二套以上房均为3%;过户费3元平方米。此外还需缴纳110元左右房屋产权登记费和20元土地证工本费。如果想上市交易的话,建议您通过过户手续实现产权变更;如果以后不买卖的话,可以通过赠与的手段,因为接受赠与之后,受赠人再次出让房屋,需缴纳全部房款的20%所得税。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