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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中的家庭成员_烟台

2010年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中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2011年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中对家庭成员没有详细的说明,我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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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6 热心网友

    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除《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以外,其他政策标准仍按《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关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09]6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中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因您留的电话为空号,所以无法与您直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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