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房屋出租给了他人,对方交了2万块钱定金,并在收据上写明.[沧州]
本人房屋出租给了他人,对方交了2万块钱定金,并在收据上写明签五年的合同,但是对方又提出不租了,索要押金,请问押金是否应该退还对方。双方只有收据,还未签订合同。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
安居客上房屋出租怎么发步
答: 房源信息真实有效,发布图片和视频清晰
-
【南田家园】 有房屋出租吗
答: 我这边有房源,需要几房
-
【新钢公园北村】 请问有一楼面积小点的房屋出租吗
-
【美罗家园美安苑】 小区一楼房屋出租的有吗?二室三室
答: 您好!问一下美兰湖附近的中介哦 希望能帮到您
-
【嘉和锦绣园】 有没有离镶黄旗小学近的房屋出租
-
【鑫城花园】 鑫城小区 有房屋出租吗
答: 有的,毛坯房会居多,附近有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