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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2007年,我们在厦门买了一套27平的小户型公寓,有用公积金贷款,该房于2010年初卖掉。——南京

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2007年,我们在厦门买了一套27平的小户型公寓,有用公积金贷款,该房于2010年初卖掉。已经卖出1年了,今年我们想再买一套2房的,请问,我们这种情况算二套房吗?首付得60%吗?如果是,那也太不公平了吧?第一次买房由于没多少钱,才买的小套公寓,才贷款10万,这样就算用过贷款了,那二套房的政策限制的还是穷人,有钱人才不在乎首付和贷款利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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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因为你有贷款记录,所以再次购房按照第二套房计算,首付需要6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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