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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对2月20_烟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对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五项政策措施做了进一步细化。通知明确规定,二手房个税征收额度将严格按照转让所得20%计征。我想问下如果个人普通住房有原始发票,原价转让过户,是不是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我现在的情况是我父亲名下的房子想过户给我,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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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热心网友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执行的上级政策,详细回答如下:一、住房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一)普通住房是指144(含144)平方以下的住房。普通住房又分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和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两类。1、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满五年的,卖方免征各项税收;2、满五年的非家庭唯一住房,对卖方免征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能够提供正规原始购房发票的,应纳税额=(评估价或交易价-购房原价)*20%;不能提供正规原始购房发票的,应纳税额=评估价或交易价*1%。(二)非普通住房:是指144平米以上的住房,也分家庭唯一非普通住房和非家庭唯一非普通住房。1、满五年的家庭唯一非普通住房:卖方需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应纳税额=(评估价-原购房价)*5.65%;2、满五年的非家庭唯一非普通住房:卖方除需交纳营业税及附加外,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同(一)2中所列.以上的均指个人转让行为。二、满五年的非住房二手房(如门头、厂房等)需交纳下列税收:1、营业税金及附加,税率为5.65%;2、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或25%;3、土地增值税(按增值额计算税率和税额);4、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三、政策与以前相比,更加控制了家庭唯一住房的确认,卖方需要到房管部门查询并提供家庭唯一住房的相关资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非家庭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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