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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承租了二十年的商品门面房,并进行了装修。现在政府拆迁,出租房说政府认为我们是零补偿

我已经承租了二十年的商品门面房,并进行了装修。现在政府拆迁,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组期到2015年一月,出租人要求我们一月内搬迁,按法律,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我应当如何索要补偿才合理。出租房说政府认为我们是零补偿,请问 :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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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热心网友

    是这样的,法律只认产权,只跟有产权的人做沟通,我们这里有70年产权的商铺10000多一些,建议你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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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8 热心网友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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