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贷款 > 南京过户更名 > 有的开发公司以"送屋顶,(楼顶露台)"为楼房的卖点.而这屋顶的产权是不是属于这幢楼全体业主的? 开发商他可以将这屋顶送给(卖给)顶楼的住户吗? ——南京

有的开发公司以"送屋顶,(楼顶露台)"为楼房的卖点.而这屋顶的产权是不是属于这幢楼全体业主的? 开发商他可以将这屋顶送给(卖给)顶楼的住户吗? ——南京

有的开发公司以"送屋顶,(楼顶露台)"为楼房的卖点.而这屋顶的产权是不是属于这幢楼全体业主的? 开发商他可以将这屋顶送给(卖给)顶楼的住户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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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6 热心网友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房屋的平台、晒台、花台、屋顶平台等属于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同时屋顶平台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包括开发商和小区业主)对该平台都不享有专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以开发商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送、卖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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