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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房产继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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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遗嘱的继承  如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继承人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继承过户:  协商继承 即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屋过户。  公证继承 即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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