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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不交钥匙,但是没有签免责协议,付了物业费,还可以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我已经收房,可以索赔吗合同规定2014年6月30日前交房,到了9月2日才收到开发商8月28日发出的收房通知,整整逾期2个月,我们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支付我们每日万分之3的违约金,开发商先拒绝,经交涉,只答应免2年的物业费,但是要签免责协议,否则,不交钥匙,又经交涉,开发商又说,不签免责协议就得付2年的物业费,才肯付房,现在,我已经收房,但是没有签免责协议,付了物业费,这样,还可以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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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6 热心网友

    开发商在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时间,购房人有权行使单方解除买卖合同的权利,同时行使该权利并不影响90日内的违约金的收取。当然,业主如选择退房屋,则业主为购买该房屋所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将全部由开发商承担,因此可获而未获的预期合理收益也可要求开发商予以一定的赔偿,但具体如何确定还要视合同的相关约定。房屋交付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即开发商必须具备竣工验收备案表,出示实测面积数据。如果该项不具备,则不能视为房屋如期、合法交付,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必须具备的相关条件在交付房屋时也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否则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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