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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于2016年3月28日,购买碧桂园洋房样板间,合同约定.[绵阳]

你好,我们于2016年3月28日,购买碧桂园洋房样板间,合同约定2016年6月30日前交房。但到6月30日,因碧桂园未及时整改维修,所以未按时交房。后来我们夏天雨季,屋内墙面开始发霉,天花板出现水渍,因此原因,交房日期一拖再拖。并且在整改过程中,发现墙内电线都是断节,相当危险,然后再次整改。到2017年1月份,开发商以快要过年为由,多次催促收房,并承诺年后继续整改。当时想着妈妈从北京回来需居住,就勉强收房。但当时签订了整改承诺书,并且和开发商书面约定,以减免半年物业费来弥补维修造成的逾期。可是在居住过程中,发现问题越来越多,然后联系客官整改,整改进度十分缓慢,对此造成的不便,与开发商客官负责人口头约定将物业费减免至2018年年底。但是物业以次和他们无关为由,多次催缴物业费,并发了律师函起诉我方补交过去一年物业费及违约费。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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