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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属于离异后重新组合的家庭,房子是他以前的房子,房产证上面也写的是他的名字,但他们协议离婚时上面写的房子——南京

我跟我老公属于离异后重新组合的家庭,房子是他以前的房子,房产证上面也写的是他的名字,但他们协议离婚时上面写的房子属于他的儿子所有,他的儿子现在跟我们一起生活。请问我现在想在房产证上面加上我的名字,请问可以么?如果可以,需要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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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您在他儿子名下的房产证加上您的名字必须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等于说从这套房产中,购买一部分份额的产权。如果是赠与的方式,需要交纳总房款3%的契税。如果是买卖的方式就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买卖所需交纳的税费来计算。 正常的二手房买卖所需交纳的税费:卖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额的1%或差额的20%,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所的可免征;普通住宅营业税为全额的5.6%,5年以上(含5年)免征;过户费3元平方米。买方需缴纳契税90平方米以下1%,90-144平米为1.5%、144平米以上以及二套以上房源均为3%;过户费3元平方米。此外还需缴纳110元左右房屋产权登记费和20元土地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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