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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3月份买了一套期房,合同约定明年4月份拿房,明年7月份前后可办理产权证.又于6月份卖掉了本人名下另一套房——南京

我于今年3月份买了一套期房,合同约定明年4月份拿房,明年7月份前后可办理产权证.又于6月份卖掉了本人名下另一套房子,并缴纳了1%的个人所得税.:我这种情况符合二手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吗?如果符合,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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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士 热心网友

    你好,如果你是明年4月份拿房,按照规定,拿房后即可办理产权证,这样的话,完税凭证上的时间是在1年内,可以享受个税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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