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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_烟台

开发区,您好。关于海韵小区物业管理差的问题,已提出多次,而物业回复问题不负责任,以小区的路灯照明问题为例,自4月中旬提出,至今没有解决,一是物业回复路灯是当时开发商为增加气氛设置的,当我们多次咨询物业时,物业说向反映过,协商后再修。二是物业提出修理路灯向业主要钱,路灯属于公共设施,在物业日常维护中,难道物业每月收取二十多万元的物业费不是业主的钱吗?三是物业对于自身管理问题只是放在口头上。也请开发区主管部门学习外地物业管理经验,特别是今年开发区新上任以来,为民生做出许多好事,建议在物业管理上给老百姓真正做实事,共同提升开发区的住居环境。胶东在线网5月2日讯(记者贾楚航通讯员姜书芹)小区卫生保持不够、公用设施损坏、物业服务不到位……今后,这些让市民不胜其烦的“小问题”在招远开发区将被“一票否决”。日前,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专门制定规范物业公司管理的相关评议办法,让近万户居民为10家物业公司打分,让居民充分享有“业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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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2 热心网友

    经社区办调查了解,该小区每月收取物业费为2万多元,而不是二十多万元,是用在小区物业日常管理的费用,不包含小区公用设施的大修和更新。小区彩灯的大修和更新所需费用,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应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广大业主同意后方能实施大修或更新,在小区业主没有做出大修或更新决议之前,彩灯只能保持现状,请谅解。关于路灯的维修和灯泡更换,5月1日前已实施完毕,同时物业表示今后将尽力做到随坏随换。物业根据您的要求已到怡海小区学习了,并将逐步按其标准进行服务。这次您又要求向招远开发区学习,小区表示将会结合自身实际,择机到外地参观学习,汲取先进经验,进一步把小区物业搞好。另,您仍留属空号电话号码。再次请您留属真实电话号码,以便电话联系而深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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