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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的说法是开发商未曾办理房产初始登记。但是欠政府一些土地出让金未交。业主应当如何处理?

整个小区十几栋楼,只剩下我们一栋无法办理房证,房产局的说法是开发商未曾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开发商说自己五证俱全,但是欠政府一些土地出让金未交。请问这种情况下,业主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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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7 热心网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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