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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7.8.28在明发滨江购买商品房,属第二套,当时已首付30%,并提供有关办理按揭资料,但由于开发商和——南京

本人于2007.8.28在明发滨江购买商品房,属第二套,当时已首付30%,并提供有关办理按揭资料,但由于开发商和银行未及时办理按揭,到新政出台后,第二套必须按新政办理按揭,故此本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由此引起的损失,但开发商反而要求本人支付退房违约金,至今沟通未果,盼予以帮助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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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已经交了首付,那你与开发商应该已经签定了买卖合同,如果要退房,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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