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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南京买过四次房,第一套房用的组合贷款,后面三套用的商业贷款。离婚后我手上目前有一套房(有商业贷款还未换完)——南京

以前在南京买过四次房,第一套房用的组合贷款,后面三套用的商业贷款。离婚后我手上目前有一套房(有商业贷款还未换完),问题:1、我现在再买房会被归纳为哪一类?有哪些限制? 2、如果我卖掉手上的这套房子后,再买房算作购买首套房可以享受相关首套房政策吗? 3、如果我卖掉手上的这套房子,但买房还没落实前,我的户口怎么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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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可以购房,但不能再贷款,只能付全款。2、无法享受首套房政策。3、可放至房屋所在地的集体户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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