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其他 > 广州法律纠纷 > 因为是朋友所以没签合同,还说灯具,他不但不给钱还反咬我,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到我的钱吗?

因为是朋友所以没签合同,还说灯具,他不但不给钱还反咬我,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到我的钱吗?

我 装修一家1500多平方的酒店,因为是朋友所以没签合同,报价给了甲方,现在他不承认,还说灯具,墙纸要我买,如果算起来我还欠他们的钱,因为是朋友所以利润低,现在我欠很多工人工资,他不但不给钱还反咬我,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到我的钱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