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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在中介安排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有购房资格协议,我可以起诉中介赔偿损失吗

2016年9月在中介安排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我是买方,合同中有购房资格协议,里面有个选择题,是已经满足购房条件和需要卖出现有房后才具备购房条件。中介知道我是置换,并且是卖出现有房和买进房都是委托同一家中介,卖出旧房的行为并未开始,但中介却让我填已经满足购房条件,说是这样简单方面,别人都是这样操作的。但后来的情况是经过很大努力,旧房也没有卖出,新房的买进就受到很大影响以至造成违约损失。对于中介这种误导客户的行为,我可以起诉中介赔偿损失吗,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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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热心网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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