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跟我父亲合买了一套安居房,当时没有贷款,但是凭购房合同支取了一部分公积金,今年我结婚,为了要买房,把名字——无锡
我08年跟我父亲合买了一套安居房,当时没有贷款,但是凭购房合同支取了一部分公积金,今年我结婚,为了要买房,把名字从之前那套安居房房产证上去掉了(赠与),我现在名下无房,也未用公积金贷过款,但是昨天去产监处申请首套房证明时却被告知不符条件,请问是这样吗?我这样的情况真的办不了首套房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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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已经办理了赠与手续,目前新房产证已经办好,名下无房产(且您的妻子以及未满18周岁的孩子名下也无房产),则是可以办理首套房证明的,具体您也可咨询产监处是否有其它原因导致无法办理首套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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