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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二套房的契税问题,谢谢!_烟台

你好!请教:2010年3月购房于龙口,7月建行放贷,50平米,第二套房。1、龙口的二套房政策契税部分是从2010年1月开始施行,还是2010年10月开始施行?2、我的情况如果2010年当年交契税,应为1%、1.5%还是3%?3、如果2012年办房产证,补交契税,应补至1%、1.5%还是3%?4、开发商滞后办房产证,相应的补交税款应该业主交纳还是开发商交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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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由于提供的情况所限,我们把契税的有关政策提供给你们,供参考。契税(税率为3%,买受人缴纳)。房屋产权转让的有关税收优惠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以上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可持全部房产交易资料到所属地税征收分局咨询、办理;税务人员具体执行时,应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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