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二手房 > 我1月12日签了二手房合同,并交了定金,由于限购细则出台,我无法足额贷到款(当时中介口头承诺可以足额贷款),导致——南京

我1月12日签了二手房合同,并交了定金,由于限购细则出台,我无法足额贷到款(当时中介口头承诺可以足额贷款),导致——南京

我1月12日签了二手房合同,并交了定金,由于限购细则出台,我无法足额贷到款(当时中介口头承诺可以足额贷款),导致我无法履行合同,这算违约吗?中介费和定金能否收回?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您这个情况是由于政策这个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所以双方应该都不承担责任,除非你能拿出来中介当时的承诺中包括“不管什么情况都能完成”这样的条款。因为只需要中介退回相关费用就可以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