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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泽华府一期,据购房合同规定,2011年12月交房,业主在201_烟台

龙泽华府一期,据购房合同规定,2011年12月交房,业主在2012年2月到现在陆续接到房屋钥匙,部分业主还没有收到钥匙。这种情况开发商违约吗,赔偿违约金吗?2---5月份接到钥匙的业主,当时房屋无水无电,四月初才有水,小区内道路没有铺好(五月才铺好),绿化也没有搞好,小草房目前没有房门,没有同业主交接,这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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