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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拥有部分公司资产。这个有法律风险吗。如果他知道后不同意,想了解其中的法律风险。

本人有一公司,我占50%股份, 我爱人占50%,我是法人。 公司开了3年后,引入一条新的生产线,同时对该生产线引入一个合伙人,我们占40%,他占60%。这个合伙制度只是针对该生产线的,我其它还有一条生产线(他没有份),目前我们自己的生产线占整个公司收入的20%。现在我想把法人改为我弟弟,因为我的合伙人理论上拥有一条生产线的60%,也就是拥有部分公司资产。我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法人改为我弟弟,这个有法律风险吗。如果他知道后不同意,他在法律上能做什么。多谢帮忙!想了解其中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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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 热心网友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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