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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市场签订了一年的房租出租合同,应市场管理不善,.[南宁]

您好,我与市场签订了一年的房租出租合同,应市场管理不善,市场只有十几家商户,空余百分之80摊位没有开业经营,我们在开业经营3个月一直亏本的情况下关门3个月之后,市场单方面取消了我们的经营权,并没有通知,请问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要求他们退还房租及押金吗。合同上面有一条是:经营户严格按照营业时间出摊,有特殊情况不能开摊的,经营户须出面向市场管理方申请,经市场管理方核实同意后方可不出摊,经营户无故不出摊连续超过七日或一年内累计达到十五日的视为经营户重大违约不履行合同,市场管理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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