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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予女儿,但姓名仍是原户主,其它子女都已签字答应赠予该女儿,以后拆迁房屋有没有影响

房屋赠予女儿,但姓名仍是原户主,其它子女都已签字答应赠予该女儿,以后拆迁房屋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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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s 热心网友

    建议能过户的情况下过户,不能过户的情况下到公证处办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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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 热心网友

    需要所有家庭成员一起办公证,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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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热心网友

    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赠与可以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但是,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也就是说,如果你以后转让的话,要按转让价减去受赠时的税金、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后(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不能扣除),全额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按1-3%的核定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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