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房产网 > 随州房产问答 > 随州买房 > 随州购房建议 > 甲方一商铺2008年卖给乙方,房款付清,没过户,谢谢[随州]

甲方一商铺2008年卖给乙方,房款付清,没过户,谢谢[随州]

甲方一商铺2008年卖给乙方,房款付清,没过户,房产证在甲方处。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并公证了,其中规定甲方配合乙方过户。后来甲方欲购回该商铺,未果,甲乙相互扯皮几年。现乙方欲卖给自己的远房亲戚丙,想了两种方案,第一种方案:乙要求甲方办理委托公证,乙方代理甲方与丙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等手续,丙将房款付给乙方。第二种方案:乙方督促甲方直接与丙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等手续,丙将房款付给乙方。请问:1、这两种方案是否可行?2、如果能过户,这种购房及其过户方式对丙方有没有风险?3、即使过户了,如果甲方以这次签订了购房协议但是没收到房款为由起诉收回该房产,法律会支持谁?4、是不是必须撤销甲、乙2008年签订的已经公证了的购房协议?谢谢!

全部5个回答

  • 头像
    P****2 热心网友

    建议尽快过户

  • 头像
    V****E 热心网友

    建议尽快办理过户

  • 头像
    V****t 热心网友

    最好尽快过户

  • 头像
    3****e 热心网友

    尽快过户!

  • 了解ta 头像
    汪洋 经纪人

    最好马上过户

共 5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