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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本减名字问题[北京]

请问,房本是两个人名字,离婚后,房产协议归一方,并且为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还清,但商贷没有还清的情况下,能否办理去掉一方名字的业务,如果能,一方是市管,一方是国管,能办理该业务吗?还有,这种情况能否办理主贷款人变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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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热心网友

    离婚变更借款人(1)所需资料带身份证、户口本、借款合同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对于借款人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公证书》;借款人经法院判决离婚的,须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其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还需带三份复印件,《公证书》需带原件三份。(2)办理时间借款人在正常还款的状态下,在扣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其中,建行非自由还款方式贷款需在扣款期及其前后三个工作日以外的工作日)。(3)办理地点首先确定贷款是在哪个管理部办理的:由郊区管理部负责发放的贷款在原经办管理部办理;由原城区管理部或贷款中心及其所属贷款网点负责发放的贷款在贷款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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