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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05年用商贷在广州买过房,07年卖掉,08年回南京又用商贷买了一套房(夫妻二人名字),12年时有用全款买了另——南京

我在05年用商贷在广州买过房,07年卖掉,08年回南京又用商贷买了一套房(夫妻二人名字),12年时有用全款买了另一套房子(也是夫妻二人名字),现在我们打算把08年买的房子卖掉后再卖一套房子,请问这种情况下,除了公积金贷款外,是否可以再用商贷了,如果可以利率如何计算?如果不可以,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期盼答复,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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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3 热心网友

    您好,卖了08年南京的一套房之后,您可以再买一套房,如果银行能查到您已经使用过两次商贷记,就不能再使用商贷,可以使用公积金或者全款。具体情况建议您再到银行查询您的贷款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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