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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租房子,约定每季度提前10天交租金,并同时解除本合同[大连]

我出租房子,约定每季度提前10天交租金,现在房客不交租金,我要求房客到期搬走。房客现在反而跟我要违约金,认为我没提前一个有通知他,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我违约?注:合同中有注明“乙方在规定付款日期内提前付下次房租款,如不按期履行,甲方有权收回此房屋,并同时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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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2 热心网友

    你好,对方不按时付款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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