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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在重庆江津买了一套房屋,已付了首付款,能不能从法律上申请退房,当然是开发商不同意退房

您好,我当时在重庆江津买了一套房屋,已付了首付款,但是由于信用问题无法办理银行按揭业务,想请问一下能不能从法律上申请退房,当然是开发商不同意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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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违约的情形一般有: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2.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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